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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概要
  • 经济

  绥滨县位于萝北县东南,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的三江平原。黑龙江与松花江汇流的夹角地带。北部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,与俄罗斯隔江相望,南濒松花江与桦川县、富锦市为邻,东部与同江市一水相连。东西宽117千米,南北长46千米,面积3344平方千米。总人口19万人(2004年)。
县人民政府驻绥滨镇。邮编:156200。代码:230422。区号:0468。拼音:Suibin Xian。绥滨县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北部,黑龙江和松花江汇流夹角地带,东经13l°8'12"一-132°,北纬47°11' 55"--47°45',23"之间东与同江市、南与富锦市、桦川县隔松花江相望,县段界江线长148公里。北与俄罗斯一水相隔,县段国界线长89公里。西与萝北县毗邻,县界线长6O公里。县界三线相接形似菱形,东西长117.4公里,南北宽40公里,总面积为3335,216平方公里。县境内无山少岗,是全国唯一没石头的县份,地势低平、土壤肥沃、土地资源丰富,县属总土地面积为2548830.84亩,其中耕地面积1010355亩,人均分别占有19.48亩和7.7亩。县境三面环水、境内沟河纵横、泡沼众多、水资源丰富,全县总水域面积为334420亩,人均1.78亩。而地下水资源更为丰富,总静储水量292.5亿立方米。地下矿藏资源有煤(储量为5.3亿吨)、砂金、天然气和石油。
  县境内设有绥滨、绥东、忠仁3个镇,连生、北岗、北山、福兴、新富、富强6个乡,109个行政村。境内还有宝泉岭农场管理局管辖的绥滨、二九O、普阳3个国营农场。占地面积为1636.016平方公里,占全县总面积的49%。全县现有居民60678户,人口为187224人,其中男94824人,女92400人,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为82249人,占43.93%,农业人口104975人,占56.0 7%(包括3个国营农场)。居民人口中,县属居民39323户,人口为130807人,其中男66091人,女64716人,非农业人口42092人,占县属人口32.17%。全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56.13人。
  居民中大多数为汉族,少数民族有满、回、蒙古、藏、维吾尔、苗、彝、壮、布依、朝鲜、侗、高山、达斡尔、鄂温克、锡伯、赫哲等17个民族。满族为绥滨县的第二大民族,主要分布在福兴、北山、忠仁等乡镇。福兴乡是满族乡,满族居民占全乡总人口的60%。
县城在县境南部濒临松花江北岸的绥滨镇,是全县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距鹤岗市186公里,距省城哈尔滨市541公里。
  绥滨历史悠久,自古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。从商周至辽金先后有满族的祖先肃慎、挹娄、勿吉、靺鞨、女真人在这里居住。北魏时期,勿吉人创造了举世闻名的同仁文化。辽代女真人在绥滨地区建立了奥里米国。辽金时代绥滨地区达到鼎盛时期,当时有女真居民万余户,并建立了奥里米、中兴两大城池。金朝后期居民开始南移,至清朝后期历经七百余年,境内有极少数的居民,居住于沿江地带从事渔猎,几乎处于荒漠状态。清末民初,外地移民开始进入绥滨,民国3年7月1日(1914年)设立了萝北县高家屯佐治局。民国6年(1917年)佐治局升为绥东设治局。民国18年(1929年)正式建立绥滨县,隶属于黑龙江省。1932年日本侵略者占领绥滨,隶属于三江省。1945年绥滨县解放,隶属于合江省。1949年绥滨县合并于富锦县归属松江省。1954年归属于黑龙江省。1964年从富锦县析出,恢复绥滨县建制,归黑龙江省合江地区专员公署管辖。1984年12月末划归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管辖。1988年1月划归黑龙江省鹤岗市管辖。

绥滨县农业为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,年产值2.6亿余元,占全县生产总值的41%左右,而农业又以种植业为主,年产值1.9亿元左右,占农业总产值的71%左右。农作物主要有大豆、年播种面积50余万亩,占全县总播种面积的50%左右,年产大豆1.2亿余斤。玉米,年播种面积10万余亩,占全县总播种面积的10%左右,年产玉米7300余万斤。水稻、年播种面积12万余亩,占全县播种面积的12%左右,年产水稻9600余万斤。薯类,年播种面积2.5万亩,占全县总播种面积的2.5%左右,年产薯类1400余万斤。其他作物有油料、糖类、烤烟、蔬菜、瓜类等。
  畜牧业,是农业经济的重要成份,年产值6500余万元。饲养的畜禽类主要有:黄牛年存栏24000余头,奶牛2600余头,马360匹、猪61000余头、山绵羊74000余只,家禽百余万只,畜产品,主要有牛奶年产5484吨,绵羊毛年产120余吨,禽蛋年产3400余吨,猪、牛、羊肉年产5540吨。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特色养殖主要品种有狗、貉、貂、麝鼠、蜜蜂、狐、兔、蝎、鹌鹑、肉鸽、蛙等。